索 引 號 | 640324008/2023-00033 | 發文時間 | 2023-03-22 |
發布機構 | 同心縣民政局 | 文 號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有效性 | 有效 |
標 題: | 養老服務扶持補貼 |
一、民辦養老機構一次性床位建設補貼
(一)補貼依據
1.《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寧政發〔2014〕44號)
2.《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加快養老服務業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寧政辦發〔2017〕106號)
3.《自治區民政廳關于民辦養老機構一次性床位補助資金申請有關事宜的通知》(寧民字〔2019〕57號)
(二)補貼對象
自建用房或租用房且租期5年(含)以上、并投入使用的非營利性民辦養老機構。
(三)申請條件
1.普通型床位補助條件。(1)經有關部門批準、按養老設施相關標準建設,功能設置、結構布局符合《老年養護院建設標準》《老年人照料設施建筑設計標準》,并在民政部門備案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2)依法取得應急管理、市場監管、衛健等部門的行政手續,并正式投入運營;(3)機構信息錄入民政部門的相關管理系統;(4)機構設置床位10張(含)以上。
2.護理型床位補助條件。(1)符合普通型床位補助條件;(2)供失能老年人使用的護理型床及相關設施配備到位;(3)配備相應的醫療服務設施(醫院、護理站、醫務室等)或與醫療機構簽訂服務協議;(4)有專業的醫護人員,且民辦養老機構的護理人員與入住老年人的配備比例符合要求;(5)按入住滿三個月以上,且不少于10位(含)失能老年人占用床位數核定床位補助。
(四)補貼內容和標準
1.普通型床位補助標準。用房自建并投入使用的,按照核定的床位數給予每張床位8000元的一次性開辦補助,其中自治區財政預算內資金和區本級彩票公益金各承擔3000元,縣(市)財政承擔2000元,市轄區由地級市和轄區財政各承擔1000元。租用房且租期5年(含)以上的,按照核定的床位數給予每張床位5000元的一次性開辦補助,其中自治區財政預算內資金和區本級彩票公益金各承擔2000元,縣(市)財政承擔1000元,市轄區由地級市和轄區財政各承擔500元。
2.護理型床位補助標準。對用房自建并投入使用的護理型床位,按照核定的床位數給予每張床位5000元的一次性資金補助。其中自治區財政預算內資金和區本級彩票公益金各承擔2000元,縣(市)財政承擔1000元,市轄區由地級市和轄區財政各承擔500元。租用房且租期5年(含)以上及自有房屋改造的護理型床位的,按照核定的床位數給予每張床位3000元的一次性資金補助,其中自治區財政預算內資金和區本級彩票公益金各承擔1000元,縣(市)財政承擔1000元,市轄區由地級市和轄區財政各承擔500元。
(五)申請材料清單
1.普通型床位需提供材料。(1)經市、縣(區)審核的《民辦養老機構一次性床位補助資金申請表》;(2)《消防驗收(備案)憑證》《設置養老機構備案回執》《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食品經營許可證》等行政手續。
2.護理型床位需提供材料。(1)經市、縣(區)審核的《民辦養老機構一次性床位補助資金申請表》;(2)《消防驗收(備案)憑證》《設置養老機構備案回執》《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食品經營許可證》等行政手續;(3)老年人入住協議;(4)老年人能力評估報告;(5)入住失能老年人花名冊(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入住時間、籍貫、失能等級、聯系方式等);(6)其他需要提供的資料。
(六)業務辦理流程和辦理時限
申請民辦養老機構一次性床位補助資金按照機構申請、縣(市、區)審核、地級市復核、自治區核驗撥付、績效評價的程序進行。
1.機構申請。符合申請補助條件的民辦養老機構,將申請材料提交縣(市、區)民政部門。
2.縣(市、區)審核??h(市、區)民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負責對申報的材料進行審核和實地查驗,于每年3月底前將符合條件的上年度自治區級補助資金申請材料,報送地級市民政部門。
3.地級市復驗。地級市民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對縣(市、區)審核的材料負責復審和實地查驗,每年4月底前向自治區民政廳申請上年度自治區級補助資金。
4.自治區核驗。自治區民政廳對各地上報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實地進行驗收,對符合補助條件的機構提出資金分配意見報自治區財政廳下撥各地。
5.績效評價。各縣(市、區)民政局應當開展對民辦養老機構專項補助資金的績效評估工作,于每年4月底前將上一年度專項補助資金績效評估情況報送自治區民政廳。
(七)辦理部門和地點
各級民政部門
(八)咨詢電話
0951-5915529
二、運營補貼
(一)補貼依據
《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寧政發〔2014〕44號)
(二)補貼對象
民辦和公建民營的養老機構
(三)申請條件
原則上應滿足一次性床位建設補助申請條件且投入運營并有實際收住老人,具體由各市、縣(區)明確。
(四)補貼內容和標準
民辦和公建民營的養老服務機構按入住滿一個月以上的老年人實際占用床位數計算全年平均數,每年由所在地市、縣(區)財政給予每張床位1800元的運營補貼,補助期限5年。
(五)申請材料清單、辦理流程等
由市、縣(區)民政部門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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